在小孩子中间作个调查,你会发现,他们中没有人愿意取一个难听、没趣而且字形丑陋的名字,这是人们爱美的本性决定的。若贬取其名,则违背了审美取名的基本要求。
人名用字用贬义词,显然不符合义美的要求,少用自贬名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。
第一,自贬取名不真实、不客观。即使是出于以笨拙、愚蠢或迂腐而自谦的目的,其结果也只能是适得其反。
这类名字的贬义通常藏在暗处,还需要略加评点。如史(失)策、郭(锅)翻、韦彰(违章)、叶光(叶子落光了)、陈规(陋习)等。这样取名字,不但忽视从实际出发的原则,而且常常会自以为是地认为达到了自谦的目的,其实并非如此。
第二,贬义的名字通常是取名者知识文化修养欠缺的一个表现。
由于素质低、粗心或缺乏经验等方面的原因,取名者会忽略隐藏在暗处的“贬义”,无意地取了自贬名却浑然不知。
其实,在取名时杜绝这种现象并不难,只要在取名时,把有关的同音词、近音词都梳理一遍,防止贬义词混入,问题就能解决。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自贬名并非绝对不可取,以自谦为出发点而取的自贬名值得提倡,只是要注意度的问题。取名一旦失度,过分自贱、自贬,不但不符合取名的内在要求,而且不能正确地发挥名字在交往中的独特作用。
由于度又是很难把握的,所以,取名时应尽量少用自贬名。